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
材料评议实施细则
根据《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、复试及拟录取实施办法》,结合本单位实际,特制定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。
一、材料评议专家组
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,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(百分制)。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,成员一般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。
二、材料评议标准
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,重点从科研成果和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评价。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,终止材料审核,取消报考资格。
(一)科研成果(30分)
根据考生已发表的科研论文、授权发明专利、科研著作、科研项目等打分。
(二)科研潜质(70分)
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能力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攻博计划书、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开题报告等综合评价学生科研潜质。
(三)材料评议总成绩=科研成果分+科研潜质分
三、进入综合考核人选
根据材料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:1.2的比例,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。
四、材料评议结果公示
根据材料评议结果,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。
五、咨询联系方式
联系人:华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7600185
联系邮箱:huajingjing@swjtu.edu.cn
六、监督举报联系方式
在学院官方网站(/)公布材料评议实施细则、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名单。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。
考生对材料评议工作如有异议、举报、投诉、申诉等,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。
联系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028-66369902
联系邮箱:T14smkxjj@swjtu.edu.cn
七、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。
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5年4月25日